
沈醉在《我的特务生涯》里深情回忆道:“遥想当年,我在临训班担任教官一职时,戴笠曾立下铁规: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涉足恋爱与婚姻之事,尤其严禁和女学员产生任何情感纠葛。他盘算着,要让这些女学员深入沦陷区,成为男特务的‘工作伴侣’。倘若有人胆敢违反此规定,最轻的处罚便是被关禁闭东程配资,或者至少也得被调离原岗位。”
沈醉之所以提及这一规定,是因为他曾与临澧特训班的女学员粟燕萍萌生了一段真挚感情,却不料被人告发。戴笠得知后,立刻展开严肃调查。关键时刻,沈醉的姐夫灵机一动,抛出一句“他们自幼便定下了娃娃亲”。没想到,戴笠竟信以为真,甚至在沈醉和粟燕萍喜结连理之时,还送上了贺礼以表祝福。
沈醉和粟燕萍虽同为湖南人,但两家相隔甚远,足有一百多里。沈醉家在湘潭东程配资,家境优渥、富贵显赫;而粟燕萍则是长沙县乡村里走出的姑娘,质朴纯真。两人年龄相差六七岁,看似毫无交集。其实,戴笠心里清楚,“娃娃亲”不过是编造的谎言,但他却选择装作不知,实则是默许了这段姻缘。
展开剩余68%沈醉可是戴笠的得意高徒,正因如此,戴笠制定的“六条家规”,对于普通特务而言,宛如一道道难以逾越的“紧箍咒”,让他们苦不堪言;可对于将校级特务来说,这些规定却如同虚设,毫无约束力。曾任军统局本部人事处行政科长的黄康永回忆道:“这些规定啊,实际上只对那些中下层特务产生了影响,像我们这些高层,根本就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限制。”
戴笠的“六条家规”,乍一看,那叫一个严厉无比,可实际执行起来,却是漏洞百出。简单概括起来,便是六个“不准”:“不准擅自脱离组织、不准步入婚姻殿堂、不准随意外出走动、不准经营商业买卖、不准贪污受贿、不准随便回家探亲。”然而,就连戴笠自己都难以做到严格遵守这些规定,其他高层特务更是视若无睹、肆意妄为。黄康永在回忆中感慨道:“戴笠下达命令后,毛人凤和众多高级特务根本就没把规定放在眼里,他们甚至还结了婚。戴笠表面上虽不同意,但私下里却送上了祝贺。”
就拿魏大铭和赵霭兰的婚姻来说吧,戴笠嘴上虽表示反对,但实际上还是送上了厚重的贺礼。魏大铭与戴笠的关系并不融洽,因为魏大铭不仅敢与戴笠的亲信女友接触,还敢光明正大地结婚。1945年,戴笠以魏大铭涉嫌走私为由将其抓捕东程配资,打算处决。可讽刺的是,戴笠自己也有类似的不当行为,军统的将官们几乎都参与过走私活动,沈醉和郑介民就曾通过倒卖汽油赚得盆满钵满。
除此之外,郑介民的妻子与吴敬中合伙做起了生意,毛人凤的妻子也投身商海。就连一些小特务也纷纷参与贸易活动。比如,沈醉的部下曾和毛人凤的妻子合作做粮食买卖,虽然沈醉没提及自己是否从中获利,但这类事情在军统内部早已屡见不鲜。
然而,与高层特务的自由散漫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普通的年轻特务若稍有不慎,便会面临极为严厉的惩处。例如,1940年,贵阳邮电检查所的女检查员杨月亭,因偷窃一张50元的汇票,竟被处以枪决。她的贪污数额,在戴笠眼中或许微不足道,但她的惩罚却异常残酷。黄康永回忆道,戴笠冷酷无情,绝不容许任何违背纪律的微小错误。
戴笠制定的“六不准”家规,实际上就是用来限制下级特务的,尤其是对那些年轻的学生特务而言,这些规定几乎成了他们生活的枷锁。他们不能结婚,甚至连恋爱都被禁止,军统内部因此出现了诸多两性关系问题。年轻特务们在大寝室里、在防空洞中,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。
这些家规看似严苛无比,却并未真正束缚住军统的高层特务。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理各种事务,而普通特务却常常因一点小错误而丢掉性命。军统的“家规”,最终沦为了高层特务权力游戏的工具东程配资,许多特务在背后进行着各种私下买卖与勾当,形成了一个腐化堕落的特务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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